電話裡傳出一個女人的聲音。
“你是林春二高畢業的傅初嗎?”
“是,你是哪位?”
“我是徐麗薇,你還記得我嗎?我們高二和高三都是同班同學。”
“啊,是你啊!這我咋能不記得呢?我記得你高考考的是林春師範大學吧?現在當老師了吧?”
“沒有,我還在上學,讀研究生呢。”
“哦,那挺好,上高中的時候你學習就好,畢業了也一定是個好老師!”
“但願如此吧!”
聽徐麗薇的聲音有些情緒低沉,我不禁心生疑問。
“你給我打電話是有什麼事嗎?”
“傅初,我想問你點兒事兒,行嗎?”
“什麼事兒,你說吧?”
電話那頭沉默了一會兒,才又響起徐麗薇的聲音。
“我想問問,是不是殺了人一定要償命啊?”
聽到徐麗薇的問題,我不禁心頭一凜。
稍稍平複了一下,我才回話。
“這個也要分什麼情況,如果是故意殺人,那肯定是死緩或者是死刑,如果是過失致人死亡,一般是三年到七年,如果情節較輕的話,三年以下的也可能判緩刑,如果是受到脅迫殺了人,這個需要根據情節來判定,也可能被減輕或者免於處罰,還有一種情況是正當防衛,如果法院判定正當防衛的話,是不需要擔責的!”
電話那頭沉默著。
“徐麗薇,你怎麼會問這個問題,你是不是遇到什麼事兒了啊?”
“不,不是我。”
“那是你身邊什麼人遇到這種事兒了嗎?作為同學,我得提醒你,舉報違法犯罪是每個公民應儘的義務,如果知情不報,甚至窩藏包庇的話,也會為此承擔法律責任的!”
“是,是我弟弟,他跟我說他殺人了!”
“你弟弟?到底怎麼回事兒?這是什麼時候的事兒?他殺了誰?”
“這個我也不知道,昨天晚上他給我打電話,說自己殺了人,還沒等我問,他就把電話掛了,我昨天晚上一整晚都沒睡,我給那個號碼打過去,一直沒有人接電話,我昨晚想了一宿,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辦了,我知道你當了警察,所以我就想找你幫幫我。”
“他隻跟你說了這一句話嗎?你確定給你打電話的是你弟弟?”
“我確定,雖然他就跟我說了這一句話,但他叫我‘姐’的聲音,我不可能聽錯!”
“好,徐麗薇,你聽我說,這個事兒你得跟你弟弟所在的城市的公安機關聯係一下,把這個情況告訴他們,如果你弟弟再跟你聯係,你一定要讓他去自首,不管因為什麼殺的人,自首才是他唯一的出路。”
“我也不知道我弟弟現在人在哪兒,上周末26號的時候,他告訴我他要跟他對象兒上臨江,說是在那邊找了個工作!”
“臨江?我就在臨江啊?你這樣吧,你把你弟弟的個人信息,還有他對象兒的,哦,對了,還有他昨天給你打電話的電話號碼,你都發送給我,如果有需要的話,可能你還得來一趟臨江,我需要給你做筆錄!”
“好,我已經請好假了,今天下午就能到臨江!”
“你也不用這麼著急,這邊我先查一下看看,這馬上期末了,你肯定得準備考試,你不用擔心,好好準備考試,我這有什麼消息我肯定第一時間通知你!”
“謝謝你,傅初,給你添麻煩了。”
“嗨,說啥呢?我是警察,這是我應該做的,更何況咱們不還是同學嘛!行了,你趕快把你弟弟和他對象兒的資料編輯一下發給我吧!”
“好,我馬上發給你,再見!”
“好,再見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