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末世當男神!
時間一點一滴的流逝,轉眼間已是傍晚六點時分。
遠處的天際,夕陽染紅了天空中的雲層,金色的餘暉灑滿了公路和周圍的田野。
肉山離開已經有四個多小時了。
126號休息站內,此時依舊沒有一點動靜,仿佛肉山早就離開了那裡了一般。
然而莫邪卻知道,肉山此刻還在那裡。
具體的情況如何,他其實並不清楚,但卻一點都不著急,因為他現在有許多的事情可做。
人類的隊伍已經被團滅了。
莫邪找了半天,隻在田野裡找到一名幸存者,看他的樣子,應該是在肉山從天而降的時候被震飛出去的。
幸存者受到了重創。
經過了四個多小時,他依舊保持著昏迷不醒的狀態,也不知道最後能不能醒來。
莫邪不是醫生。
檢查了一下,發現自己對這樣的情況也無能為力之後,他就對幸存者失去了興趣。
隨後,莫邪將注意力放在了打掃戰場上麵。
三個小時之內,連續打掃了兩次戰場,對此莫邪也不知道該說什麼好了。
不過對於這樣的事情,他倒是樂見其成的。
白撿便宜,不撿白不撿。
“啾啾啾!”
莫邪提著一隻纖細的步槍,對著遠處的一顆樹乾直接來了一梭子,隨後緊走了兩步,上前檢查射擊的效果和子彈的威力。
“嗯!不錯,是把好槍!”
纖細步槍的射擊效果讓他非常地滿意。
兩百米之內,基本上是指哪打哪,彈著點非常地集中,散布半徑不超過三十公分。
除此之外,這種步槍標配的子彈威力也可以。
基本上,其侵徹力和停止力和普通的步槍差不多,在五十米的範圍內,威力甚至更大一些。
此槍唯一的缺點,就是射程比一般的步槍短一些。
不過這樣的缺點,在麵對喪屍的時候並不是什麼大問題,因為普通喪屍基本上沒有遠程的攻擊手段。
更何況,它的消聲器設計也很合理,消聲消焰的效果非常棒。
光是這個特點,就足以彌補其射程短的缺陷了。
這樣的纖細步槍莫邪撿了許多。
排除那些被損壞和不能用的,他一共收集了70多支,順帶地,他也將能夠找到的子彈全都收攏了起來。
之前的步槍已經沒有子彈了。
所以,他索性把纖細步槍當成了自己的主要武裝,原槍則徹底放棄。
試過纖細步槍後,接下來又是重型反器材步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