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末世當男神!
不得不說,莫邪的運氣其實還是不錯的。
米拉領著他去找的第一個地方,居然就是一家和建安市一模一樣的西餐廳。
“莫邪你看,我們的運氣很好呢!”
某隻4級戰將級女喪屍跟個小姑娘似的,指著一家名為是“喀秋莎”的大毛風格西餐廳又蹦又跳。
“喀秋莎?”
看著西餐廳的這個名字,莫邪忍不住摸了摸自己鼻子。
說實話,他現在有兩個沒想到。
一是沒想到自己的運氣會這麼好,居然找的第一家就找對了地方。
二是沒想到米拉這個鷹醬人,竟然喜歡這種大毛風格的西餐廳。
儘管他知道,米拉本身就是二毛家的人。
可問題是,這大毛和二毛自從分家之後,關係可是一直不咋地的。
話說,米拉去大毛家餐廳消費,這算是資敵嗎?
想到這裡,他自己都感覺有些好笑。
米拉這時已經有些忍不住了,它根本沒在意莫邪的胡思亂想,拉著他手就直奔“喀秋莎”的方向。
此時,距離正常的午餐時間已經稍稍有些過了。
餐廳中的客人並不多,大概隻有一半的樣子。
不過儘管如此,餐廳裡正在用餐的人,幾十號還是有的,所以看上去比較的有人氣。
莫邪是第一次來這種地方,心中感覺有些好奇。
他左右踅摸了好半天,基本上是看啥都新鮮,一副劉姥姥進大觀園的土鱉樣子。
照理說,西餐廳對於入店消費的顧客的穿著是有要求的。
不過這裡是種花家,而且時間又是夏末,再加上寧江市本身就是種花家的四大火爐之一,所以在這一點上,餐廳方麵顯得比較地隨意。
不過即便如此,這裡的客人絕大多數還是比較講究的。
類似莫邪和米拉這樣過分休閒的穿著,在店中基本上看不到,畢竟人家即使穿著短袖,也都是那種帶著領子的短袖,不少人還人模狗樣的打著領帶,看上去特嚴肅的那種。
“唉!有必要嗎?”莫邪忍不住暗中搖了搖頭。
他一直自詡為講究人兒,所以即使對某些東西不以為然,但到了人家的地方就得遵守人家的規矩,這個道理還是懂的。
所以,他整了整自己的圓領老頭衫,同時腳步也放輕了許多。
然而他不知道的是,他的這番動作落在某些人的眼中,卻成為一種怯場的表現。
“嘿嘿!看見沒有,來了個土包子,看來有樂子可瞧了。”
“我看不一定,看見他身邊那妞沒有?絕品!”
“嗬嗬,指不定這小子哪勾搭來的呢,進屋了還帶著一副墨鏡,估計也不是什麼好路數。”
“先彆看那妞了,就說這小子吧,一副猥猥瑣瑣的樣子,一看就是上不得台麵的東西。”
“我看那妞有點像是毛子家的貨色,你們聽說了沒有,西邊那個場子裡最近可是進了不少的毛子貨,據說一個個可都水靈著呢!”
“嘶!你的意思是說,這妞是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