征塵漫道!
“縣長,小於現在有同居女友了。這家夥太不老實,讓我們瞎操心。”王立華冷不防來這麼一句。
“糾正一下,是合租女友,不是同居女友。”於永樂道。
趙常務問“是你租她,還是她租你?”
“這個好像沒有多大區彆吧?”
“從《特權法》上來說,如果是你租她,雖然所有權不屬於你,但使用權還是有的嘛。”在正式的場合,趙常務不得不一本正經,但在私人的空間裡,他插科打諢,還是有一手的。
於永樂一時竟無言以對。
他欣賞或者佩服趙常務的幽默。
風趣分三種境界。有的人說笑話,自己一邊說一邊笑,聽的人反而覺得索然無味,這個一看便知在校是爬圍牆的常客。
有的人說完笑話,周圍哄堂大笑,自己也跟著笑趴,這樣的人是優等生。
第三種境界最厲害了,聽眾已經笑得前仰後合,或者當時並未會意,過後仔細回味,才感覺肚子裡有滾滾襲來的笑料,如餘音繞梁,三日不絕;而說話的人卻始終不動聲色,這個是學霸的作風。
於永樂跟趙常務已經有幾個月了,知道趙常務說話的風格,大多數時候隻能當坐在台下的學生。
他有時也作過比較,自己說笑話往往鋒芒畢現,趙常務往往是引而不發。但歸根結底,還是趙常務更勝一籌。
車子到了招待所門口,趙常務下車先走了。王秘書還要將公文包等拿到辦公室去,於永樂送他到辦公樓下,然後開車入庫,找到自己的小電車。
於永樂回到家時,已經接近七點鐘了。
他先前跟胡蝶聲明過,如不是跟著領導應酬,或者下鄉趕不回來,一般都會回家吃晚飯。沒回家吃飯,也會給她電話或者信息告知的。
胡蝶心領神會,知道他開車接打電話不方便,所以從不致電給他。
於永樂掏了鑰匙開門。家裡燈光燦爛,肚子有點餓了,眼睛不自覺地掃向飯桌,看胡蝶今天準備了什麼好菜。
桌上擺了四五個特色菜,有紅燒雞翅、清蒸鱘龍魚、醋溜豬下水等。奇怪的是很少喝酒的胡蝶,竟擺了一瓶紅酒,另外兩個高腳杯。
“咦,今天是什麼節日,怎麼做這麼豐盛的晚餐?”於永樂拒絕不了美食的誘惑,左手大拇指食指捏了塊雞翅塞進嘴裡,大快朵頤。
胡蝶剛從衛生間洗了手出來,看見於永樂先下手為強,責怪他道“喂喂喂,吃飯之前應該先乾什麼?”
於永樂假裝無辜,道“先乾什麼?如果我是基督教徒,我會記得先祈禱,感謝上帝賜我食。可是我又不信上帝。”
“你少貧嘴了,從外麵回來也不先洗手,就這樣抓了東西吃,不講衛生,當心病從口入呀。快去,快去。”從背後推著於永樂,一直到衛生間門口。
“送佛送到天,好事做到底,乾脆你幫我洗得了。”於永樂嘻嘻笑道。
“你這孩子,胡鬨什麼!”果然是近墨者黑,胡蝶居然也會說這種話了。
於永樂被占便宜,他洗了手出來,沒擦手,將手上的水珠往她臉上彈了彈,道“沒大沒小,有你這樣跟長輩說話的?”
胡蝶連忙抬了手臂自衛,擋住紛飛襲來的水子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