‘晉侯在外十九年矣,而果得晉國。險阻艱難,備嘗之矣;民之情偽,儘知之矣。天假之年,而除其害。’
此楚成王言晉文公,記於《左傳·僖公二十八年》。
晉文,十九年流亡、九年在位,城濮一戰而霸。
春秋之霸主,齊桓、晉文、秦穆、楚莊、夫差、勾踐。此六人者,以齊桓、晉文為上,因其能興王事而合諸侯,楚莊、秦穆次之,因其威懾諸侯,橫行一時,夫差、勾踐再次之。
霸主之功業,因其時而有殊同,因其域而有難易,此齊桓、晉文聲名顯赫於餘者之處,亦楚莊、秦穆不可得之由也。
晉文之功業已不必再贅述,道義加於身,威德行與天下,諸侯莫能與之爭,霸業傳於後世。
今人觀古,一仰前人之功績,再明往來之得失,後悟浮世之因果,能知人、知事。
餘觀晉文,十九年流亡,五年稱霸,九年治國,可細細說之也。
晉文流亡十九年,存其身而行其道,入而得晉國,一在諸侯相助,二得群臣用命,三則聰慧敏達,四有狄女、齊女良善。
諸侯相助,謂之禮,失之則致亂,得之則正道。
群臣用命,謂之誌,為君則謀國,為己則進身。
舍家遠國,輾轉數地,其艱難險阻,非寥寥數語,幾頁史冊,所能儘述。
神,每過一日必增憂思;體,每轉一地必多辛勞。
如此,以十九年之久,情不免淫逸,誌不免衰微,困於安居之所,陷於輕奢之享。
所謂萬事之行,皆在天時、地利、人和之中。天時不可待,地利不可求,惟其人和,最為可用。
諸侯、群臣、狄女、齊女,或為名、或為利、或在禮、或在忠,皆賴文公之名,圖其入也。
雖已如此,人和猶在外也。
諸事之要係,歸於為君者,其通達則有為,乃至於興;閉塞則疲弱,終至潰亡。
獻公薨逝,驪姬、裡克生亂,欲擁立文公,時家國不平而亂未消,君位雖貴,安危置於他人之手,此智者所不取也。
離狄至齊,苦難加於身,安逸在懷,如此五年,齊女、趙衰、狐偃合謀,一醉輕車。文公雖怒,言殺子犯,然勢不由己,當知其輕重,群臣用命,不可使其傷也。
楚、秦相助,待之甚厚,以諸侯禮遇,故亦報之以諸侯。雖未入,不以身卑其誌,不以位輕其言,許三舍之諾,結秦晉之姻。
文公其人,才不及偃,智不及衰,兵不及犨,氣節不及介子。入而得晉國,因其臨危而有斷,處變而猶知輕重,得勢而不困於私情。
故為君者,當知安危、分輕重、性豁達,如此,縱流亡十九年,亦有時也。
既已入,身在其位,所求者無非圖強。
內,治其國而安其民,外,揚其誌而成其道。
首在正名,次在用人。
封賞從者、尊王平亂、攻原守信、伐曹救宋,此全為君之信義,奉有道而伐無道,皆正名也。
凡為大事者,不可不慮聲名也。因四方之人,皆先聞名而後論利,一人信而百人從,百人用而萬人順,或為禮,或為利,或以身事君,或以弱從強,故得名則得人,得人則得力,得力則事可為也。
文公欲強健其力,必用晉人,如親近者,猶五賢士也。
君者,威權也,以親近者聚其勢,封親近者固其權,用親近者治其國。
既用親近,亦當服眾,一為求賢,二為聚力。
內強其力,外合諸侯,以道義立,以兵事霸,齊桓如此,晉文亦如此。
齊桓以人興國,亦因失人而敗亡。實人力不可久也,私欲不可縱也。
晉文立三軍,設六卿,分將佐,此圖強之法。
凡聖君在世,善用人,一在其德,德不亡則人不失;二在其術,恩威在懷,自有施度;三在其法,以製禦人,更替不衰。
然其症結所在,君強,則六卿為輔,國亦強;君弱,則六卿為權,國猶強也。累及數代,一國一脈之君,必多庸弱,卿族之士,必有賢能。賴先君之遺德,以庸弱禦賢能,庸弱則有失,賢能則有得,得失之間,君臣顛倒,興衰交替。
聖君以製禦國,合於一時,高明超然,後人庸弱,才不能禦國,智不能禦人,則家國必敗亡也。
因萬事之要,皆在人也。人有代殊,國亦有彆。以不變治有變,則變無窮也;以變治不變,則變有數也。
晉文成霸業,貴在知人。所謂‘險阻艱難,備嘗之矣;民之情偽,儘知之矣。’以此知人、知世,方能用人、治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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