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色漸深,明月高懸。李煥仙一腳踏出綺麗春風的大門,感受著夜間涼爽的風,深呼了一口氣。
總算從樓雁凝處逃了出來。李煥仙走,不是因為他不喜歡樓雁凝那類女人。隻是今日來此青樓,李煥仙就沒打算在這裡發生點什麼。
畢竟,這具肉身還是童身,他可不希望他的第一次,是在這種地方丟掉。雖然前世的第一次還不如這青樓妓院……
今日來這綺麗春風,其實隻為兩件事,第一件事就是四個字——收買人心。李煥仙大概率要在秦國待上一段時日,可如今缺錢少糧,可用之人隻有燕兒與許敬忠等七名護衛。
久病身榻失知己,人窮誌短無賢妻。窮困之人,連親友妻兒都靠不住,又何況丫鬟仆人?雖然自己一點也不擔心燕兒等人的忠誠,但李煥仙畢竟兩世為人,前世作為頂尖殺手,早已看透世人薄情。
對待人性,他堅信人性本惡,人本無心。
但如今來到這方世界,他有必要彰顯厚德,收買人心,獎勵一番身邊之人。至於明日使團離去,自己如何生財存活,隻待明日再說吧。今天先把身旁之人的身心留住,才是最為重要之事。
眼見目的達到,結果由於自己貪杯,差點與花魁樓雁凝搞出事端來,李煥仙不由得心中暗自檢討,日後飲酒,應秉承前世習氣,萬不可貪杯。雖然,今生世界的酒……確實美味!
離開綺麗春風後,李煥仙便打算回驛站,估計許敬忠等人,還在樓中與風塵女子鏖戰,但願這些五大三粗的武人,能憐香惜玉一些,彆把那些姑娘搞壞掉。
結果剛出了妓院大門,迎麵就看見秦若水一身素衣,腳邊放著藥箱,坐在妓院不遠處的餛飩攤,一邊吃著餛飩,一邊看向李煥仙,眼神似笑非笑,頗為玩味。
看著腳步略有虛浮的李煥仙走到自己身旁,秦若水開口譏諷道“李公子今日很是威風。先是在我醫館語出驚人,後又在這青樓出儘風頭。”
李煥仙知道,自己今日所言所行,早已傳遍整個鹹陽城。不過這樣也好,起碼世人會知道,李煥仙是個貪戀女色的紈絝子弟,而非好龍陽之人。
“秦姑娘,你也彆挖苦我。我這人貪名好色,早就與你解釋過了,隻是你不信而已。不過,料想如今,你應該相信我喜歡女人了吧?”
沒錯,做了這麼多事,說了那麼多話,李煥仙的目的除了收買人心外,就是要出名!他要告訴世人,他李煥仙貪名好色,隻愛女子,不喜男風!
秦若水小口的抿了一下碗中湯水,一臉淡然的說道“我對你的私事沒有興趣,隻是……你還欠我昨日登門的診金。”
“診……診金?”
李煥仙略有疑惑,但轉念便想通了,想必是燕兒帶秦若水來給自己號脈,自己沒給錢。隨即李煥仙說道“哦,行。得虧你是今天找我要錢,要是明天,我怕是要做老賴了。多少錢?”
“二錢……還有,你得把這碗餛飩的錢結了。”
“啪!”
李煥仙掏出二錢銀子拍在桌上,看著秦若水笑著說道“尋醫問診,付錢是應該的。但這餛飩我又沒吃,憑什麼付錢?”
秦若水沒有理會李煥仙,而是自顧自的從藥箱中拿一藥瓶,從瓶中倒空出一丸丹藥,放在李煥仙手邊說道“就憑你滿身酒氣,若不想明日頭痛,就要服下這粒醒酒丸。”
話已說完,秦若水提起藥箱,便起身離開。李煥仙無奈的搖了搖頭,拿起手邊的藥丸在鼻鏡處嗅了嗅,確認沒危險後送入口中,擺手喚來餛飩攤的老板,付了錢。
用手在錢袋中摸了摸,好家夥,之前還在綺麗春風一散千金的李公子,此時手中隻剩十二個銅板。唉!但願許敬忠那邊能省一點吧。
解決了一段小插曲,李煥仙便離開餛飩攤,雖說這身體羸弱,前些日子腿上還中了箭。但李煥仙已經習慣前世的走路方式,那便是眼觀八方,腳尖膛地,迅疾無聲。就像夜間覓食的夜貓一般,安靜非常。
遙想當年,為練成這狗日的貓步,年僅八歲的赤龍,差點被自己那‘父親’把雙腳斬斷。
往事不堪回首,不敢再憶當年。
想著前世種種,李煥仙有苦難言,腳步也逐漸加快,很快就追上了起先離開的秦若水。